發(fā)掘店面行銷與產品行銷的區(qū)別,是開放加盟的前期
近些年來,企業(yè)以連鎖的形式做為其擴大規(guī)模,提升影響力的辦法,越來越為風行,但是這就像當初股民跟風股票一樣,成功的案例畢竟還為數不多。究其原因,很多人總是把店面行銷概念與產品行銷概念混為一談。其實,店面行銷概念與產品行銷概念,往往是不一樣,許多人就是把產品行銷概念套用在店面行銷上,才會導致連鎖店失敗。
以產品行銷概念來講,往往須要強調產品特色或是獨特性,必須先要掌握產品目標客戶,究竟是那一個消費,也就是強調分眾市場概念.以開喜烏龍茶為例,當初在電視上訴求新新人類廣告,令人印象深刻,開喜烏龍茶也因此而一炮而紅,訴求新新人類這是典型分眾市場行銷.但是產品行銷是沒有商圈范圍限制,廣告一打,全國都看得到也買得到,訴求對象新新人類,或許只占全國總人口百分之五,但整體總合人口數卻高達105萬人,只要能抓住這個消費族群,產品當然能夠大賣。
此外、產品必須是大眾化消費產品。很多人認為,開店生意要好,產品一定要有獨特性、要有特色、要與眾不同,這個概念并沒有錯,但是這個概念前提,是只適用在單店、名店以及多店,也就是只適用在店數在一定規(guī)模之內,一旦要將店不斷復制大量展店時,所賣產品就不能再強調獨特性分眾化市場,而必須改走向大眾化消費市場。